2016年4月17日 星期日

《轉錄》廢宅口中「台灣之光」:鳥瞰台灣詐騙產業


八卦板真不是個貼文章的地方,真正好文被噓到X3,作者想高調結果一天被D掉。只好自己備份出來幫高調。怕有人end太快,節錄重點在最前面:



「台灣被搞臭,重點在於我們無法有效打擊詐騙犯罪,還向各國輸出詐騙技術和『專業人才』」


「根本解決的辦法是,有效打擊詐騙犯罪,洗刷台灣詐騙天堂的惡名!」


「台灣必須要能掃除詐騙天下的歪風,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這次法理失敗、外交失敗、名聲掃地的悲劇再一次發生在台灣身上。」


「希望社會能多多給基層司法從業人員當後盾,用是非與正義來談論問題,而不是只為了少數人滿足反中仇中的政治情緒,搞到最後連我們偵辦犯罪的專業和士氣都受到打擊!」







以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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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cofair (努力)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廢宅口中「台灣之光」:鳥瞰台灣詐騙產業
時間: Thu Apr 14 22:32:22 2016


(應網友要求,重排版)
注意!那只是八卦板反中反到腦殘廢宅才會把他們當「台灣之光」,對我們而言絕對是台灣之恥!


為了可以理性討論,一樣先聲明:
第一,因本文將盡可能把本人對詐騙案實務工作的經驗談和法律問題爆卦,文極長。不耐請離。
第二,當中必然談及兩岸司法實務的問題和困難,「絕對」不符本版的政治風向。不敢面對現實的請走。
第三,本人對反中無意見,但是不齒反中反到「腦殘」。


為了反中情願把自己搞到沒人性的賤貨愛噓就噓,直接給我滾,本文只針對理性鄉民爆卦,不爽就去另外發廢文發洩,我也不會浪費時間回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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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日看到本版漸漸有許多理性的鄉民站出來討論法理,雖然大多數很片斷,但理性中肯的文章越來越多。說真的,感到很欣慰。

這也代表台灣的理性聲音和公民社會的漸趨成熟,我當然知道本版廢宅帶風向的勢力龐大,但理性的聲音始終不屈不撓,先按個讚!

各位也可以先看看這兩篇文章,


一是林鈺雄老師在蘋果日報的投書「民進黨要看懂肯亞案」。
一是葉菊蘭老師在中國時報的投書「台灣詐騙集團 快成全球公敵」。


雖然他們各自的政治立場一藍一綠很極端,但是他們兩位都言簡意賅的道出台灣在此次肯亞詐騙案的問題點。值得一讀。

有關此次詐騙案的司法管轄權問題,本人前面的文章也提過,不再贅述,請鄉民自行尋找看之。


開始說正題。



這兩天報紙開始大幅報導台灣人在國外詐騙的新聞,在我看來都沒有講到癢處。事實上,台灣的「電信詐騙」「產業」在國際上「蓬勃」發展早就誇張到大家光看報紙根本就想像不到的地步。許多「企業」發展到變成跨國組織,遍步全球。

而且還軟硬體上中下游,產官學界全包!鄉民不要不相信,我說了你就知道台灣詐騙集團有多囂張。

說起來,近年來台灣詐騙集團死灰復燃而且越來越囂張,原因其實很難堪,就跟我們台灣自己打擊詐騙犯罪不力有直接關聯。


先講「產業」發展史。



早期詐騙集團大多數都只在台灣境內作「國內生意」,慢慢台灣人學乖了變難騙,再加上台灣後來實施單日ATM轉帳金額上限三萬元的措施,相當有效!於是「市場」萎縮業務衰退,才有人轉進中國去「創業」的。注意!這些人不是一開始就像現在一樣,跑到東南亞或第三世界國家去,因為語言不通,不懂當地民情,「業務」根本開展不了。但是中國跟我們同文同種,再加上中國民眾根本沒有相關經驗,一騙就倒,開始掀起一波「中國熱」,大家蜂起雲湧,「大膽西進」。許多「公司」越做越大,從原本「跑幫單」(台灣人自己打電話),慢慢發展到僱用當地人當「業務員」,然後自己當老闆。一開始業務推展很順利,發展到兩岸都有「客戶」,「營業額」也越衝越高。但是大家都知道,這種公司服務客戶是「有教無類」「來者不拒」的,正所謂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沒多久到岸的黨政高層和高幹家庭也「服務」到了,中國警方就爆炸了!開始雷厲風行,大舉搜捕,再加上中國刑法詐騙罪判超重,依據金額多寡量刑,最重本刑可以判到無期(台灣才五年!唉!),而且對岸監獄很難關,一天照三餐打。很多台灣「老闆」被嚇到,趕快收山逃命。


於是,在對岸嚴打之下,台灣的詐騙業事實上也「不景氣」了幾年。印象中大概在08年還是09年(不是很準確),詐騙案就變少很多。鄉民有經驗的回想一下,差不多那時從早期一天接到三四通,慢慢變成幾天只接到一通,就是「不景氣」的結果。


為求生存,只好轉進東南亞去碰運氣,偏偏關鍵時刻來臨了!

二○一一年菲律賓案,印尼引渡案就是,詳細情形鄉民自行估狗就知道。台灣爭主權,引渡詐騙犯,偏偏都輕判!後果就開始嚴重了。大家才發現原來到第三國去詐騙中國,就算被抓到,也不用擔心會抓到中國去,回到台灣有的輕判,有的無罪!於是原本不景氣的產業前景陡現光明!業內的「Business Model」開始翻新,大家開始瘋狂響應「新南向政策」!創業足跡開始立足台灣,放眼全球,許多老闆們樂開懷笑呵呵,彷彿找到事業第二春!業務量尤甚於當年只窩在台灣的年代。

漸次從原本的台灣市場,擴展到大中華市場,甚至東南亞市場,非洲市場。變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不但市場很國際,組織內部也很國際。台灣人不但自己當老闆,而且還「產官學界」全包。除了讓當地黑幫、官員「入股」抽成當「股東」外,招募的「員工」也是各國都有,中國客戶就招募中國籍的「業務員」,馬來客戶就招募馬來籍的,依此類推。而且內部分工超細膩!有專司「電訪」的「客服工程師」、「外勤專員」(車手,假警察,假檢察官等)、「設備維修部門」(詐騙用電信器材)、「教育訓練組」(編話術、「客服專員」心理輔導)、「財務部門」(找人頭帳戶、分賬、洗錢)、「R&D」(研發部門,緊盯時事市場風向開發新「產品」:假中獎、假彩券、假傳票等等)應有盡有,簡直就跟竹科科技園區一樣。


鄉民問我怎麼知道?開玩笑,我們幹司法的,知道的內幕當然比只會抄批踢踢的記者要多得多。前兩年我們機關派人到新加坡去參加研討會,我也隨行去當翻譯。記得內中有個印尼來的代表是在雅加達的警察學校當教授的,曾經跟我們提起,他有個學生就是承辦2011年台灣跨國詐騙案(後來引渡回台的那批犯人)的警官。說一輩子研究犯罪學,從來沒看過像台灣詐騙集團這種「成就」,簡直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完全超乎想像之外。


台灣「老闆」們,不是只有開「公司」而已。還在當地搞軟硬體「技術指導」和「整廠輸出」,很多「員工」在台灣「公司」當完「學徒」後,自己出來創業,利用「上班」時學到的話術和心理戰術,詐騙當地人。台灣公司甚至還兼營硬體設備的進出口「貿易」,機台設備電話網路牽線,人員訓練,全線一路包辦到底。例如前兩年馬來西亞也破獲一個當地的詐騙集團,起出的犯罪工具裡面還有繁體中文馬來文雙語對照版的教戰手冊,詐騙用的電信機台還貼著光×商場的服務電話,不一而足。訊問之後,所有詐騙手法與台灣人如出一轍,聽得我們哭笑不得。


各國詐騙案開始層出不窮,人家雞飛狗跳,當然會連帶使得台灣在各國司法界聲名很臭。鄉民平常是不會意識到的,每年國際刑警組織都會統計各國的犯罪現況。名列為犯罪天堂的大多數都是政治腐敗,司法不彰,犯罪偵查技術落後的第三世界國家。就只有台灣(詐騙)、瑞士(洗錢)、列支敦斯登(洗錢、逃漏稅)、義大利(組織犯罪)這幾國,是極少數已開發國家還被列入國際刑警組織榜上有名的犯罪天堂,超級丟臉!


台灣被搞臭,重點在於我們無法有效打擊詐騙犯罪,還向各國輸出詐騙技術和「專業人才」,既然各國慢慢形成刻板印象,認為我們無法有效打擊詐騙,漸漸地台灣在跟各國洽談情報交換,打擊國際犯罪,引渡台灣人犯時,碰到的釘子就越來越多,人家臉色就越來越難看。事實上,從2011年菲律賓、印尼那一批詐騙犯被引渡回台灣,卻一個個輕判甚至無罪之後,台灣的名聲立即變得更加惡劣!


曾經就有新加坡的學者在研討會上當著全體與會人員的面質問我方說:「我方應你們台灣要求,司法機關千辛萬苦跟監追縱偵查,外交單位還要搞引渡程序,還要頂住中國方面的壓力,好不容易把人抓到了,大費周折送回台灣。怎麼遣返回台以後,沒幾個月又再跑進馬來西亞,又搞詐騙,又被抓到!」


搞得場面很難堪!幸虧我方代表反應很快,說這是因為我方審判程序嚴謹,證據不夠的只能依法治國家罪疑惟輕的原則下無罪判決啊。所以才要請各國同行的朋友們更加密切更加配合,提供更多情報更多資料,才能將壞人繩之以法,有效打擊犯罪嘛!雖說勉強呼攏過去。但是壞印象已經造成,就不是口才可以扭轉的。


說到這裡,不管你愛說引渡案也好遣返案也罷,綠媒就愛說這是馬英九舔中的結果,藍媒就是這是蔡英文不承認九二共識的下場。BBC還說什麼這是中國對蔡的當頭棒喝云云…


就我們實務工作的基層人員,真正了解來龍去脈後看來,根本就不需要刻意上升到這種意識型能的對抗。一堆廢宅不懂法理,沒有實務經驗,沒有國際觀,一聽到「中國」兩個字就跟吃了春藥一樣,起秋著猴,恨不得把事情鬧越大越好,白痴到極點!


不錯,我們是吃了虧,人不但被帶走了,還被人家藉機把「一個中國」原則塞進嘴巴裡。確實很氣,我也能理解鄉民的反應。可是論理論情勢,是我們台灣人在國外作奸犯科被人家抓到,理虧在先,國際觀感上先天就很不利。事情真的鬧大,不但沒有人會同情我們台灣,反而還會引起其他同受詐騙犯罪之苦的被害國家同仇敵愾!幫中國恥笑我們。

我記得有個版友推文說的很好,這種事情國際上人家根本懶得聽你台灣主權不主權,人家只會罵你活該。所以我才說事情要有理有節,低調以對,把該爭取的家屬探視權,律見權,公平審判等等問題拿出來和對岸協商就好,把我們在法理上「應該爭」且實力上也「能爭」的東西爭回來就行,免得自取其辱。不要學整天只會窩在八卦板發廢文發洩的廢宅一樣,利弊輕重不懂得權衡。


昨天我看到一堆無腦廢宅在捧黃國昌,說他一晚上讀完肯亞引渡法很強,就覺得好笑,就算你真的讀完所有肯亞的法律去告贏肯亞的官員,於事何補?你硬要去跟人家強調什麼主權不主權,人家才懶得理你,你去吵一次,人家就又拿一個中國原則當擋箭牌尻洗你一次,你去吵N次,人家就尻洗你N次,不是自取其辱嗎?


再講到兩岸打擊犯罪的問題。

我看到很多廢宅喜歡拿「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來質疑本次肯亞案的問題。還有廢宅靠夭什麼中國不尊重我們,陳由豪也抓不回來,乾脆廢止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好了,不稀罕云云。還有那個自己老媽和老哥都在靠中國吃飯的林昶佐,卻在質詢時靠夭我們不要靠中國打擊犯罪云云。好啊!就請這些人現在就上蔡英文臉書去灌爆(不要再叫馬英九了,他已經是廢物),520上台以後馬上廢止「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以後千萬不要靠中國!


廢宅就做好心理準備,萬一那天你家錢被騙光,人被殺光,兇嫌逃到中國去抓不回來,那就乖乖認命。不錯,陳由豪我們是抓不回來,中國這點是很可惡,但是這並不代表我們可以意氣用事,只為了一個陳由豪,就停止雙邊共同打擊犯罪的機制,畢竟這是有利台灣的事情。


我知道講出來很多人可能感情上不太能接受,但事實上,這幾年台灣偵辦跨國犯罪案件,幾乎就是拿著這個協議,靠對岸提供情資,才能突破很多犯罪節點,不然根本查不到。


這是現實問題,人家是大國,在國際上的資源比我們要豐沛很多,幾乎每個國家都有使領館,尤其在東南亞地區,別說跟當地司法機關打交道,對岸佈線甚至佈到連當地的地下組織,黑幫,都有眼線和臥底。說實在話那個錢台灣還真的花不起。


(講到這個,我很想勸小英不要再提什麼狗屁新南向政策了,台灣人缺乏國際觀,不知道國際現實,大家如果深入去了解東南亞那幾個國家的政治社會現況,感覺就跟中國殖民地沒兩樣。靠那些國家想擺脫中國依賴根本一點用都沒有。各位對國際關係有興趣的也可以去看看劉必榮去年出版的「國際觀的第一本書」,裡面評析中國逮捕金三角大毒梟糯康的文章言簡意賅,把中國在東南亞的深層勢力講得入木三分)


我們利用這個協議不花一毛錢,就拿到很多極有價值的偵查情報,正是大佔便宜,怎麼可以為了滿足蠢廢綠宅發洩仇恨中國的一時快感,說廢止就廢止?


這次中國會這麼強烈絲毫不顧他們所謂「台灣同胞的感情」,其實就我看來,本質上就跟我上面講的問題一樣,不只中國,很多國家內部都對我們無法有效遏止詐騙有怨言,因此不願意相信我們。試想:若不是這次台灣人在海外詐騙被人逮住,中國又豈能利用這次機會吃我們豆腐?我不厭其煩地提醒大家,不是說中國給我們穿小鞋,我們只能忍氣吞聲乖乖閉嘴。但這次案件,我們是:


一、法理上站不住腳。國際慣例畢竟是領域管轄優先於國籍管轄。
二、國際觀感上很不利。因為很多國家都受害,鬧出來人家恐怕同情中國多過台灣。
三、外交實力也不如人。人家肯亞是中國的邦交國,當然偏向中國,台灣那有籌碼對抗?硬碰硬,只能自取其辱。再說,為了那幾個詐騙犯,大耗外交資源,到時候真的引渡回台,也只是輕判縱放,再一次落實台灣包庇詐騙犯罪天堂的惡名,根本划不來。根本解決的辦法是,有效打擊詐騙犯罪,洗刷台灣詐騙天堂的惡名!


我很希望大家能藉著這次機會,共同敦促立法院加重這種組織詐騙犯罪的刑期,把刑法339-4的最輕本刑至少加重到三年以上,讓所有台灣人在國外犯詐騙案時,「都可以」符合刑法第7條的規定納入管轄,最低限度嚇阻台灣人到國外詐騙的歪風。


(我特別強調「都」,是因實務上,我國針對台灣人在國外詐騙中國民眾,雖然依照最高法院的見解,還是有管轄權,可以起訴審判。但不是每案都可以,還是有人利用刑法第7條賺到不起訴處分,逍遙法外。)


否則每次辛苦萬分偵破的案件,逮捕起訴的詐騙犯,不是輕判緩刑、易科罰金、就是無罪!那個基層司法打擊犯罪的人員不為之氣結?連我們自己的司法從業人員都搖頭,士氣低落,又怎麼有立場面對國外的質疑,又怎能怪外國(包括中國)不願意把人犯送交我國審判?要知道,這可不是統獨問題,打擊犯罪是普世價值。台灣必須要能掃除詐騙天下的歪風,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這次法理失敗、外交失敗、名聲掃地的悲劇再一次發生在台灣身上。真正釜底抽薪,別讓中國再像這次一樣,利用打擊犯罪的理由,冠冕堂皇地把一個中國的帽子扣在我們身上。才能真正捍衛國家利益,捍衛國家尊嚴。


所以我今天花很多時間打這篇文,希望社會能重視詐欺刑期過低,實務判決太輕,以至無法有效嚇阻詐騙的難題。希望台灣社會能夠冷靜理性,不要動輒把意識型態無限上綱,以致凌駕專業,變成損害國家利益。


上文談到兩岸司法合作的問題和我方偵查案件實務上碰到的難處,更希望社會能多多給基層司法從業人員當後盾,用是非與正義來談論問題,而不是只為了少數人滿足反中仇中的政治情緒,搞到最後連我們偵辦犯罪的專業和士氣都受到打擊!多少人為了為國家爭取最大利益,面對國際現實,不得不在某些議題上折衝退讓,甚至委屈求全,結果被一堆廢宅動輒扣上9.2賣台的帽子,豈不氣結?


再看到昨天一群反中反到腦殘廢宅,只為了發洩仇中的快感,看到騙徒詐騙的是強國人,竟不惜把騙徒罪犯捧成「台灣之光」,你們這些狼心狗肺的廢宅可曾想過?


那些人渣可不是只騙強國人而已,多少台灣人一樣受害。我自己經手過最慘的案例,就有一個被害人是位失婚的單親媽媽,因為被騙光畢生積蓄,絕望之餘,竟帶著剛滿月的孩子燒炭自殺!其他被騙到家破人亡的案例更是不可勝數,你們這些沒人性的垃圾廢宅可曾知曉?


我知道今天發文的口氣確實頗激動,但是看到台灣社會經常理盲而濫情,造成是非不分,到最後損害國家利益,不得不激動些。當然,我也知道本版群吱逢中必反,網軍橫行霸道,這時候站出來一定會被噓的慘不忍堵。那又如何!我輩讀書,所學何事?如果讀了法律卻不敢在關鍵時刻站出來剖明是非,捍衛真理,那跟不讀書的廢物有何兩樣?有網友來信要求轉載,本人就不一一答覆,在此聲明:


凡本人有關肯亞案的評論文章,全部歡迎各位自由轉載,以助台灣社會端正視聽。希望台灣人擺脫理盲濫情,用專業和理智來解決難題。而不是每次問題一碰到中國,就失去理智,用義和團式的作為去傷害國家利益。


別讓我們生身立命的台灣,一再地被無腦蠢廢綠宅用瘋狂激情,綁架沉淪!是所至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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